智能化活动 特色小镇只有旅游和产业双驱动这一条路吗?

现在特色小镇建设在旅游方面做的比较多,而对产业的关注则明显不足。有一些名义上叫产业的,本质上还是旅游。比如健康养生、会议培训、婚纱摄影、手工艺品生产和体验之类的,从产业分类的角度来看,都属于大旅游产业或者叫“旅游+”产业的范围,属于旅游业的衍生或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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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讲,旅游以及与之相关的健康养生、会议培训、民俗工艺品等也都是一种产业,但它们主要是“富民产业”,老百姓、开发商、乡镇政府可以从中赚到钱,对国家的经济竞争力贡献不大,与金融、制造、物流、科教等不可同日而语。

产业和旅游真正融合发展得比较好的案例,国外也有,比如丹麦的比隆镇,这里是世界第五大玩具厂商乐高公司的总部所在地,它的主导产业本来是玩具设计和制造,但后来政府和乐高公司联合开发了乐高乐园项目,建了乐高微缩景观和游乐园,很受游客欢迎,现在已经成为欧洲著名的游乐目的地。这算是产业和旅游双轮驱动了。但这种案例并不多,乐高公司的产品——玩具跟旅游休闲还算是相关性很高的,所以才能成功。

在大多数情况下,旅游和产业发展更多的是存在冲突而不是融合。比如,美国的格林尼治对冲基金小镇。这里聚集了数百家掌握几十亿乃至上百亿美元的基金,咖啡馆里喝咖啡的大都是年薪百万美元以上基金交易员。小镇的设施主要就是办公楼和住宅,以及一些高端生活配套,没有什么可旅游的。高收入的小镇居民对安全的要求非常苛刻,警察和摄像头都很多,物价水平比大城市还要贵很多,因此这个小镇既不欢迎游客,游客也不会有兴趣跑到格林尼治去住宿消费。愿意离开大城市到小镇工作居住的金融、科技、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一般都不会喜欢小镇变得闹哄哄的,更不会喜欢每天来一群陌生人对着自己家房子拍照。像Sinfin这种地方,一台Trent900航空发动机就要卖3000万美元,而且这个产业还涉及到技术秘密和安全生产,小镇的管理方当然不会再去想如何从旅游上赚点钱,而是希望陌生游客越少越好。大多数认为特色小镇要产业和旅游双轮驱动的人,实际上的混淆了两对概念。第一对是“大旅游”和产业的概念。这一点前面已经区分过了。发展旅游的同时搞点健康养生、民俗工艺品制作、会议培训只能算旅游业的深化或者旅游产业链的延伸,不能算“旅游和产业双轮驱动”。

第二对容易被混淆的就是旅游休闲和宜居宜业的概念。适合旅游的地方不一定宜居,宜居的地方不一定适合旅游。旅游是“游”,是外来游客的流动,从观光旅游到休闲旅游再到会议养生等“大旅游”,可以延长游客在某一景区的停留时间,但总体而言都还是短期停留。统计意义上一般把在一个地区停留六个月以内的叫流动人口,超过六个月的才叫常住人口,没有什么旅游项目能让游客在一个地区停留这么长的时间。旅游的核心是消费,尽可能的吸引有“财”的人来流动消费,花完钱就走人;产业发展的核心的生产,是尽可能的吸引有“才”的人来创业就业,长期定居。二者发展路径截然不同,所需要的区位条件、基础设施、配套服务、盈利模式也都差异巨大。比如,同样是居住功能,要发展旅游就应该多建酒店、民宿或度假别墅;要发展产业,就应该多建人才公寓。旅游目的地对医疗教育设施几乎没有要求,即使是发展“旅游+健康”也是以康复疗养设施为主;而产业聚集区要促进人才聚集,则需要配套幼儿园、小学,以及功能相对齐全的医院。而且,就开发模式来讲,旅游景区修建配套设施是为了赚钱,通过住宿、餐饮和各种服务收费把投资在景点建设的钱挣回来;而产业聚集区的配套设施投资则不应该赚钱,而是通过配套设施吸引人才和企业,再通过产业税收把建配套的钱挣回来,这是两个正好相反的投资收益模式。

浙江在特色小镇建设标准里面,要求旅游小镇按照5A级景区的标准建设,产业小镇按照3A级景区的标准建设。还有好多省也据此办理。依我看,这样的标准恐怕有失偏颇。旅游小镇按照5A级建设当然没有问题,但产业小镇按照3A级景区建设恐怕要有所选择。比如3A级景区标准里面要求必须在交通要道上设立游客服务中心,还要配备合格的服务人员和导游,要有较多珍稀物种或者景观奇特,而且每年接待游客30万人次以上。产业小镇需要去追求这些东西吗?我看不见得。我理解政策制定者的意图,是要把产业小镇也建设的漂漂亮亮、舒适宜居,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生态环境相互融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借用一些3A景区的标准。这样的出发点当然是对的。但3A级景区标准是为了旅游而设立的,除了多出来一些产业小镇不必要的标准(如上一段所列举)以外,还少了很多应该有的宜居的标准。前面讲了,产业小镇要吸引高级人才,一定要舒适宜居,宜居和宜游的标准差别很多。宜游主要是景观和短期体验,宜居则要求医疗、子女教育、社区文体设施、交际空间等立足于长期生活的的设施,这些东西,在3A级景区标准里面又是找不到的。所以,为了促进产业小镇生产、生活、生态的融合,硬拉一个3A景区标准来对标,我认为存在着目标和手段的错位。

如果真的要找一个产业小镇的建设标准,我认为比价合适的是2007年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出台的《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这里面就没有要求建设游客接待中心,但是在行政效率、政务公开、民主监督、社区治理、贫富差距、刑事案件发案率、噪音水平、人均绿地、垃圾无害化处理、文化遗产保护、古今建筑风格协调、建筑与环境协调、停车位比例、人均商业设施面积、500米内拥有小学的社区比例、1000米内拥有体育场馆设施的社区比例、人均住房面积、社区医疗覆盖率、防震减灾预案等等方面提出了一整套完整的评价标准。如果产业小镇真的需要一套普遍性的建设标准,我认为这个“宜居城市”的建设标准,远远比“3A景区”的建设标准,更加合适,更有利于小镇的长远发展,有利于产业升级和人才聚集。

下面这张表是我们梳理的旅游特色小镇与产业特色小镇差异的简单对比,从中可以看出二者存在的诸多重大差异,要把这些差异揉到一起搞“旅游和产业双轮驱动”,难度是很大的。现在很多地方在搞特色小镇的时候普遍感到很难办,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是被“旅游和产业双轮驱动”搞晕了头脑,做产业服务和招商的被逼着去研究如何发展旅游、招揽游客,做旅游策划的被逼着加入产业内容,研究如何招商引资。

我觉得这并无必要,也不符合国家提出特色小镇发展的初衷和世界发达国家特色小镇发展的经验。搞产业的应该继续努力搞产业,只是说不能纯粹的就产业谈产业,要为产业所需的人才提供足够好的宜居环境;搞旅游的还是要继续搞好旅游,只是说不能继续在门票经济、观光旅游里面打转,要科学延伸旅游产业链,以旅游为主线带动健康养生、会议会展、民俗工艺品、现代农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能做到这一点,我觉得就足够了。一个特色小镇就3个平方公里,建设面积1个平方公里,1500亩地,还要一边搞生产制造研发金融,一边建旅游设施迎来送往,这样的做法不符合产业升级的基本规律,最后可能是优势资源过分分散,两头不讨好。